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28日至6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新独树社区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新独树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新独树社区党总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新独树社区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新独树社区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8个问题和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共细化整改措施35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党总支会3次,各支部会24次,两委会3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会20次。针对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社区的党组织合并运行不力的问题,按组织程序重新恢复原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巡察反馈后,停职停薪一名作用发挥不好的村委委员工作、补缴了部分党员党费、从根本上整治坐收坐支现象,公开党务、村务7次。
一、党的建设“三大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针对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社区的党组织合并运行不力,社区党支部、村委会等会议召集少的问题,7月8日新独树社区两委成员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晰分工,明确党支部书记担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支部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工范围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村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目前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召开党总支会3次,各支部会24次,两委会3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会20次,不是党员的村委委员一并列席会议,切实发挥支部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周家独树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不强,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有待加强,薛家独树村个别支委、村委长期不参加工作,李家独树村个别村“两委”委员不履职、甚至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党支部成员自觉学习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恪守党章和党纪国法,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清廉从政、务实为民。对于薛家独树村个别支委、村委长期不参加工作的,邀请街道组织委员与其谈心谈话,均表示将认真改正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为群众办事,对于李家独树个别村“两委”委员不履职、甚至不胜任工作的,党支部采取“一对一”传帮带,称职的予以留任,不能胜任的一名村委委员已请示党工委对其停职停薪。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针对重村务轻党建现象明显,村党组织办公场所破旧,阵地建设薄弱,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党的建设方面的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宗旨意识弱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观念不强,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履行不够好的问题,新独树社区四个行政村组结合各自实际,已分别向组织办提交改造提升办公场所申请,拟带批准后,除上级奖补资金外再多方筹措资金予以改建,尽最大程度为党员创造活动阵地。自7月份以来结合本社区实际已开展党日主题活动2次。针对王家独树村自2014年以来没有发展党员,村党支部班子缺乏大胆作为、为民办事的奉献精神;李家独树村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上过于简单;周家独树村党支部班子缺乏抓党建、谋发展的思路、方法以及实干的魄力;薛家独树村党支部班子缺乏大胆工作的魄力,工作落实上后劲不足的问题,组织新独树社区全体两委成员带社区党建材料档案到组织办进行学习整改提升,邀请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分别为其专题辅导2次,在党支部换届前已按组织程序重新恢复原支部,切实增强支部凝聚力。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针对社区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够好的问题,7月8日新独树社区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并确定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2次,对党性不强或存在某些问题的党员,社区党支部做好帮教工作,对不称职的党员及时转街道临时党支部接受批评教育。针对个别党员党性观念淡化,已经有固定工作的大学生和已安置的退伍军人党员党费按照农村党员标准缴纳;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查阅不到2015、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记录,村“两委会”代替党支部会,李家独树村、王家独树村查不到2015年以来的党支部会议记录的问题,结合街道党工委安排的组织关系摸底排查活动,对党费收缴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大整改,凡有固定工作的大学生和已安置的退伍军人党员党费按照农村党员标准缴纳的,一律予以补缴。结合街道制定村级议事规则,明确两委会与支部会的区别,禁止以“两委会”代替党支部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组织民主评议活动2次。
二、党组织群众观念不强,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不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村内的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发包程序不严格或者不招标,不签合同,没有监督,不够公开,有的村干部还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村内的重大项目不招标,不签合同,缺乏公开和监督的问题,四个自然村组负责人分别被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周家独树大组负责人除诫勉谈话外,因农村低保问题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街道范围内被通报批评。新独树社区两委进一步学习 “四议两公开”程序,健全了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自7月份以来,已公开村级党务、村务6次。明确社区村干部不以权谋私插手工程建设,并在党员会上做出承诺。
三、对纠“四风”认识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关于对纠“四风”认识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均有不同程度体现的问题。
针对纠“四风”认识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问题,新独树社区七一期间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结合移风易俗活动开展,让群众参与到整治“四风”的讨论中,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扫除陋习,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实现党员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四、财经纪律执行不力,村级财务混乱
1.关于账务处理不及时、违规高息融资的问题。
针对账务处理不及时、违规高息融资问题,新独树社区,积极组织村居会计2次参加街道组织的业务集训活动,安排会计、保管到经管站将账务规范处理。召开专题两委会,研究违规高息融资问题,杜绝此类问题的新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白条支付数额较大的问题。
对于白条支付的账务与经管站进行对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在7月底前完成了整改。
3.关于村财镇管落实不力,坐收坐支普遍存在的问题。
针对从账上看2015、2016年李家独树村收承包费、大桥护坡土地补偿款,2015-2017年3月薛家独树村收楼房款,2014年11月-2015年12月王家独树收土地承包费、杨树款,2015、2016年周家独树收土地承包费,均未交街道经管站代管的问题,李家独树、薛家独树、王家独树、周家独树分别安排会计、保管于6月30日前到经管站进行账务处理,组织社区两委成员、会计、保管集中三天时间( 7月17日——19日)到经管站集训,认真学习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自7月份以来公开党务、村务6次。
下一步,新独树社区党支部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做到巩固成果并长期坚持,对已整改尚未到位的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将整改工作与当前新独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854905801;邮政信箱:沂南县团山路8号界湖街道纪工委;电子邮箱:1517131793@qq.com。
中共界湖街道新独树社区总支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