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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沂南县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庸懒散”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4-25

       沂南县纪委近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沂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纪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县纪委给予于纪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经信局党委委员、县节能办主任张文军,县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科长王兆德,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姚道庆公款旅游问题。县纪委给予张文军、姚道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兆德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刘成爱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县纪委给予刘成爱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四、县住建局施工办主任王祥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县纪委给予王祥瑞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五、县市政公司工作人员李素娟、纪光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县纪委给予李素娟、纪光霞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六、苏村镇财经服务中心副主任于忠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县纪委给予于忠诚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