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总工会组织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请示报告条例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举措和体现。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可以有效避免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小圈子等问题,使决策和管理更科学,更民主,使党的领导更坚强有力。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富元同志强调,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规范程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更要把执行《条例》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从而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