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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的通报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7-13

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不实举报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辛集镇西望仙村党支部书记王晓磊贪污村集体资金的不实举报。2024年1月,群众反映王晓磊在2023年6月贪污村集体线路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23年9月份,西望仙村利用第一书记扶贫项目对村北蔬菜大棚区老化线路进行改造,历时1个月左右完成,改造后剩余废旧线路、线杆通过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同意后,由村内3人拉到废品收购站进行处理,废品收入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资金代管。西望仙村在6月份未进行过线路改造,未发现王晓磊存在贪污村集体资金行为。调查认为,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表示同意。2024年3月,辛集镇纪委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对界湖街道苗家官庄社区事务服务员苗纪红私自收取并侵占土地承包费的不实举报。2024年3月,群众反映苗纪红本应收取马某土地承包费9800元,却私自收取2450元,其余钱款被其侵占的问题。经查,马某于2015年与苗家官庄村委签订一份关于承包4.9亩土地的合同,承包期限2015年7月至2030年7月,按照每亩每年500元,一次性支付给苗家官庄村委5年承包费12250元。后因苗家官庄村单方面提高每亩承包费,造成马某误以为2020年苗纪红向其收取的9800元是2021年7月至2025年7月的四年承包费,经双方沟通后仍按照原价缴纳承包费,马某经计算5年承包费用为12250元,前期已缴纳9800元,后将2450元差额存入界湖街道经管统计站账号。调查认为,马某与村委就承包费涨价问题未达成一致,苗纪红不存在私自收取并侵占土地承包费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表示同意。2024年4月,界湖街道纪工委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三、关于澄清对依汶镇依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国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国金华三资清理收承包费未下账被个人挪用问题。2024年6月,群众反映国金华挪用三资清理承包费20万元的问题。经查,国家庄村2023年三资清理所收承包费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6日全部存入依汶镇国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并下集体账。调查认为,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7月,依汶镇纪委召开会议予以澄清。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抓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干部清白,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