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现将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1、2014年以来,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李贤廷,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解树录在任期间,多次收受山东鲁中农牧股份发展有限公司所送的超市购物卡等财物,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县纪委监委给予李贤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收缴违纪所得;给予解树录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副科级干部,由管理岗位七级降为管理岗位八级,收缴违纪所得。县发改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党内监督乏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乾德,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县发改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庄乾德予以通报。
2、2017年8月,县北寨汉墓公益岗位工作人员郑兴会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临沭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北寨汉墓博物馆发现郑兴会不上班后,不报告不处置,工资未停发,直至巡察发现;2017年9月起,县北寨汉墓博物馆工作人员郭洪伦长期空岗,在外兼职开校车,并多次猥亵女学生,2018年9月25日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王培永作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北寨汉墓博物馆馆长,对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监督管理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关键在党委(党组)。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依照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到位。
中共沂南县纪委
沂 南 县 监 委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