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县第四实验小学校长牛禄修违规操办父亲丧事及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对其他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二、双堠镇艾于社区涝子峪党支部书记、丁家沟村民大组负责人肖文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双堠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发放福利费用由肖文真个人承担。
三、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李周年履行职责不到位、收受当事人礼品问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界湖街道圈里村民大组原负责人肖致玉违规发放误工费等问题。界湖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五、苏村镇党委秘书于洋违规接受礼品问题。县纪委对于洋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