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沂南经济开发区桲栏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芝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县纪委给予李芝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二、辛集镇埠后村党支部书记徐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辛集镇党委给予徐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三、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胡凡强,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政管理科科长陈世强,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黄传彬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县纪委给予胡凡强、陈世强、黄传彬党内警告处分。
四、双堠镇驾驶员曹永新公车私用问题。县纪委给予曹永新党内警告处分。
五、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团年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问题。县纪委给予徐团年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