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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12-29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各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铜井镇孔家湖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4月,孔家湖村以提供虚假危房改造材料方式,将5户村民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上级拨付危房改造款600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武善礼作为孔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1月,铜井镇党委给予武善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苏村镇安泰村一组村级事务负责人吕兴兰套取小麦种植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吕兴兰以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补贴1687.5元,并在办理小麦种植补贴的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其亲属虚报小麦面积套取国家补贴5650元。2017年12月,苏村镇党委给予吕兴兰党内警告处分。
        三、依汶镇东依汶村党支部书记王庆金等4人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依汶镇东依汶村有2户已脱贫户未达到省定脱贫线标准,被上级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县纪委分别对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东依汶村党支部书记王庆金、依汶镇人大主席、扶贫办主任胡乃梅和帮扶干部郭永伟、畜牧局帮扶干部王金华进行诫勉谈话。
        四、依汶镇埠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道海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王道海在任依汶镇埠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给埠口村扶贫互助协会的扶贫资金11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活动。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王道海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