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你在村里的工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不能因为工作时间久了,就产生懈怠,这个扶贫问题反馈回来重办了多次,这就是一种工作敷衍、措施不力的表现。”日前,界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和某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
“禁微则易,救末则难。”精准有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界湖街道纪工委贯彻“治未病”工作理念,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把监督和监察有机结合起来,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在拔烂树的同时,治“病树”、正“歪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一方面,加强教育和挽救,正“歪树”、“管住大多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突出源头治理,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当好“婆婆嘴”,做好“黑老包”,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早提醒、早防范,做好预防在先、教育在先、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加大惩处力度,治“病树”、“惩治极少数”。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通过严查重处形成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界湖街道纪工委谈话提醒4人次,诫勉谈话党员干部20余人次,处理党员干部共计40余人次,真正做到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