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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庄镇:打造清廉村居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20

今年来,张庄镇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打造清廉村居,助力乡村振兴。

“两项清单”定规范。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经试点村探索创新,对当前村级组织和村“两委”干部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纳、汇总,初步明确 “村级组织、‘三资’管理、民生保障、便民服务”等六大项40小项“正面清单”,并配套制定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对每项权力运行实现流程化和规范化,便于看图办理、照单操作。同时,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紧贴基层实际,分类梳理出六大项30小项“负面清单”,时刻提醒农村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三管齐下”抓公开。建立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一栏、一会、一端”载体作用,实现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使“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一栏”即村务公开栏。将“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看得见、读的懂。“一会”即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将村级“小微权力”作为每月“主题当日”的重要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需要提交会议进行讨论审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表决。“一端”即微信客户端。在“走进张庄”微信公众号设置“清廉村居”版块,将清单内容和操作流程予以公开;各村建立“小微权力”公开群,所有党员及村民代表进群,村级重大事项及时在群内发布,确保党员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查收查看。

“四位一体”严监督。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畅通监督渠道,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监督员监督、管理区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等“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监督员全程监督“三务”公开、“三资”管理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委反映报告;管理区在抓好日常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指导作用,监督村干部权力运行;镇组织、经管、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纪检监察协作区坚持开门接访,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加大对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氛围营造顺民意。强化业务培训、抓好层层发动,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做到入脑入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绘制宣传漫画、石刻一条街、廉政教育室、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让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另外,重视示范点的培育和作用发挥,组织各党支部到示范村参观学习,起到以点带面、辐射推动的作用。镇纪委牵头制定了《张庄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40条》,印刷成册,分发到各村居和业务部门,利用农村干部大会、党员会等加强了学习培训。周家峪子、张家岭两个试点村设立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对“小微权力”流程图进行了张贴。在党员活动室开展了“我承诺、我带头”和党员积分评星等活动,悬挂了警示教育、负面言行提醒等图片。张家岭打造了“清廉石刻”一条街,周家峪子建成了“清廉漫画”一条街,极大地增强了群众知晓率,规范了党员干部言行。真正做到了村干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群众放心、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