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聚焦 > 正文

大庄镇纪委:小微权力”晒清单 清单之外无权力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0

“以前上镇里办个事,就跟无头苍蝇似的找不对方向,现在这小微权力流程图太好了,把入党的事写的明明白白,我儿子拿着申请书去镇里办了。”大庄镇庙官庄村村民李大爷说。为规范基层 " 小微权力 ",根据县委“清廉村居”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大庄镇纪委深入落实建设要求,梳理出32条小微权力服务事项并配置流程图,让干部“看得住、记得牢”,让百姓“看得懂,用得顺”,实现“哪怕权力再小,也要晒在阳光下”目标。

“今年以来,为规范乡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织密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大庄镇纪委书记刘瑞秀介绍。

开展监督完善社区(村居)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不是给基层干部带上 “紧箍”,而是明确他们的权力和责任,让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干事创业。一方面,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将原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聘任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和信息员,明确接受镇纪委的监督领导,面对面提醒,点对点汇报,迈出了由结果性监管向过程化监管的步伐。一方面,始终坚持违责必究。盯紧小微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

“基层权力看似微小却关乎大局,“小微权力”清单的运用,避免了村级干部在为村民办事过程中搞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权力被约束,杜绝了微腐败现象的发生,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庄镇纪委人大主席牛纪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