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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20

4月13日,沂南县红十字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强调,《规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本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遵循。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二是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全会党员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体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三是要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最后,会议要求要按照《规定》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并制定好“三个清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