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聚焦 > 正文

沂南县残联实施廉政风险告知制度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9-22

    为推进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按照市、县纪委工作要求,近日,沂南县残联重新制定了《廉政风险告知制度》,并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制度规定凡是单位(部室)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有关人、财、物管理使用等涉及容易产生权钱交易、贪污腐化和暗箱操作的、存有潜在廉政风险的重大事项都要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出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报党组理事会研究。党组理事会研究后,向承办该事项的相关部室发出《廉政风险告知书》。承办部室要根据告知要求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并及时向党组理事会反馈执行结果。
    《廉政风险告知制度》的贯彻实施,使单位重大事项具体承办部室和主要承办人进一步提高了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堵塞漏洞、提前防控,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