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聚焦 > 正文

县纪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11-27

      我县把《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迅速领会《问责条例》指导思想,深刻把握精神内涵,不断强化问责意识,唤醒责任担当,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一种政治氛围。
      聚焦突出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问责到底。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2016年,在对沂南县工商局进行巡察过程中,发现工商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纪律涣散、庸懒散问题突出及违规参与经商等问题,对此,县纪委给予工商局党组、纪检组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的问责处理,通过问责来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监督执纪,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又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今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财务监管不到位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4名相关人员和1个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