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完善建立了组织协调、区域协作、业务培训三项机制,强化案件查办力度。
建立案件协调配合机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统一的工作规范,实行案件线索移送共享,重大案件联合办理。
建立案件区域协作机制。将乡镇按照区域进行分类划分为4个片区,由县纪委常委牵头,对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进行全方位优化整合,统一调配使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建立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县纪委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和经费保障措施,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每半年举办一次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提高纪检干部办案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