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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12-28

       日前,经县委研究同意,沂南县委办公室印发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文件。
       《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工)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