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不断上访有时候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你们一次次调查,而且一次次认真反馈”,实名举报者朱某再次在实名举报答复意见书中签署“满意”,并表示“问题查清了,俺也觉得精神爽朗了,回去心无旁骛,好好挣钱。”今年以来,沂南县纪委不断探索,实行初核前沟通、答复前沟通和答复中沟通“三步沟通法”,提升实名举报群众满意度。
“我们特别重视做好初核前沟通。以前是坐在接访台前等群众来,现在走出去串串门,到村民家里聊聊天,各种情况慢慢就摸清了,”县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高一平深有体会地说。据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信访件分流转办后,承办单位不再等信访群众“找上门”,而是“送上门”主动联系,与信访人见面签订双向承诺书的同时,充分了解信访人的信访背景、个人诉求、提前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
唯有扎实细致的调查,严格规范的处置,才能有效打消信访人的疑虑。该县围绕信访举报的处置和化解,推行“四定”工作法,即定包案领导、定办理人员、定工作措施、定办结时限。在正式答复前,与信访人做好提前沟通,使其了解信访案件调查的程序、规则。各包案人员在认真复查审核原有调查结论基础上,发扬“钉钉子”精神,协调化解矛盾。
“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心里装着群众,凡是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在信访件答复过程中,我们要求办案人员用群众更容易接受的语言将调查过程、调查结论、政策依据详细讲清楚、说明白,倾听信访人疑惑,对一些无法接受调查结果的信访人,不是一答复就了之,而是与信访人多聊一会心得、多谈一些感受,争取对方对结果的理解。”
今年来,该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减少“疑难杂症”和“陈年老病”,同时坚持久久为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农村信访举报。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1%,不断擦亮乡村治理清廉新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