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纪律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大教育力度,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乡镇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有效减少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已经查实的典型案件,及时总结通报,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加强监督。增强村级财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避免因群众误解、猜测、怀疑,引发不必要的信访。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监督体系,做到村级工作推进到哪里,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就要延伸到哪里,不遗留监管的“死角”。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尤其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的重要作用,对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对农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
三是强化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压实乡镇经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通过抓好农村财务、村务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关键环节守得住、把的严。对因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乏力、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启动问责程序,从严处理。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紧扭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从快查办,从严处理。将查处到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土地中饱私囊、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