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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纪委坚持查办信访案件“五个到位”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11-14

     为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结质量,沂南县纪委在工作中坚持"五个到位",使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实率、立案率稳步提高。
  一是坚持信访案件受理分流到位。当日信件,当日登记、送签、转办,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由承办人在信访回执单上签字,确保办理时限,以保证信访案件的时效性。
  二是坚持调查结果反馈到位。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或反映较大的信访案件,查结后由县纪委调查组或乡镇纪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反馈调查结果;对署实名举报信件,查结后由调查组约请举报人当面反馈调查结果。
  三是坚持调查处理及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错误较轻构不成违纪的,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错误较重给予党政纪处分需要重新确定职级、调整岗位、降低工资的,加强检查,并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联系、协调、督办等联系制度,对处分决定没有及时落实的,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跟踪监督到位。被处分人在处分期间,坚持实行跟踪监督和回访教育制度,及时掌握被处分人在处分期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有针对性地不断加强监督和教育,对处分规定期限内各方面表现好,及时给予办理解除手续。
  五是坚持立卷归档到位。凡是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后无论是否立案,全部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