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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情况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3-22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20日,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派出7个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县医疗保障局、县档案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投资促进中心、县红十字会等8个县直部门和界湖街道、孙祖镇、大庄镇、辛集镇、湖头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82个村(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1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姜宁同志对本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县直部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好村级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县直部门党组织、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五人小组及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查找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职中的政治偏差,发现了一批问题和线索。巡察期间,共移交边巡边改问题74个,清退、收回各类资金20.2万元,清理库存现金809.26万元。

从巡察反馈情况看,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职尽责、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部门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解决行业内复杂疑难问题韧劲不足。有的村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打折扣,工作存短板;有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优,村容村貌治理效果需提升。有的主动发展意识欠缺,“守摊子”思想严重;有的经济“造血”难,村集体背负债务阻碍发展;有的“三资”清理责任未压实,收尾工作不彻底、长效机制未健全。有的担当作为意识有欠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的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有的班子凝聚力不强,议事协商制度不健全,履行决策程序不到位;有的理论学习走形式,结合实际谋发展作用不佳;有的党员监督不到位,教育管理走过场。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并主持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五人小组情况通报会和被巡察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通报会,传达了县委书记姜宁在听取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扛牢整改的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将抓实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清廉机关和清廉村居建设、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机遇。要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决把巡察整改要求落实落细,坚决树牢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为“三宜”沂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按照巡察反馈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把整改的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逐条逐项认真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保障运行,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情况通报会后,各县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县直部门党组织和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立足全县发展大局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从严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县医疗保障局: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浅尝辄止,未真正入脑入心。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不力不到位,服务基层医疗组织意识不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干部队伍战斗力不强,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县档案馆: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档案开发利用效果不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未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不够不够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严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职责履行存短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细,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打折扣,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打折扣。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践还有差距。指导县直部门开展学习不及时,督导落实跟进存短板。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基础性工作薄弱。议事决策程序不严谨,会议记录质量不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建标杆示范作用不显著。

县委老干部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履行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职责有欠缺。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纠治“四风”不彻底;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县投资促进中心: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履行职责使命担当不够,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虚化,重文件部署轻工作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抓机关党建工作用心用力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规范性不高。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红十字会:

政治理论指导实践不深入,主题教育开展不够严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履行职责有短板。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物资发放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宽松软,工会管理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议事决策质量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下底。

界湖街道村级党组织: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村级领导班子作用发挥存短板;村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有待提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和集体利益问题不及时;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财务规定问题多发频发。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发展党员规范性仍需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党员队伍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孙祖镇村级党组织:

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够有力,乡村治理能力存短板;带领村级发展能力不足,谋求发展积极性不高,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存量较大。遵纪守规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底线思维不够牢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组织力提升不明显,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日常教育浮于表面,队伍管理松散。

大庄镇村级党组织: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偏差,村级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到位;引领村级发展谋划不够,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力不足;清廉村居建设仍需持续用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收尾不彻底。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有待提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频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基础性工作存短板。

辛集镇村级党组织: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用心用力不足,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作用不明显;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不深不透,立足村情民情实施效果不理想;执行力落实力打折扣,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需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精气神不足,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攻坚收尾成效不明显。服务群众解决民生实事不够有力,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遵规守纪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虚化弱化。

湖头镇村级党组织: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偏差,党组织引领村级发展不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统筹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不理想;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步伐缓慢,村级事务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攻坚力度有欠缺,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作风不扎实,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薄,民生领域政策落实不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存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