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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抓牢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1-11

“我们村吃自来水的问题解决了,多亏了巡察组的帮助” “我的房子也改造好了,前两天刚搬了家”近日,沂南县委巡察督导组一入村,就有群众围过来分享巡察工作开展半年来村子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改变。这也是该县开展的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放大巡察效果,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沂南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双向反馈扩大影响力。出台了《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的同时,也向分管县级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省市第一书记、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组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压实了巡察整改责任,确保真抓真管。

建章立制树立公信力。将巡察整改纳入制度化建设范畴,用制度来保障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印发了《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等涉及巡察整改方面的文件4个,设立了被巡察党组织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述责制度,听取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汇报问题整改情况并当场追问,实行现场打分,对整改述责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实行约谈问责。

跟踪督导确保执行力。实行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深入现场、走访一线,逐一核实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督导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牵头,定期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对本年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再督导。

“我们今年组织了对16个乡镇、50个县直部门169个村居整改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通报了4起整改不力典型问题,约谈了3名主要负责人。” 沂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刘艳芳说。“发现问题如果不整改那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两个方面,必须做到‘两手抓’‘双到位’。”(许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