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姚德志同志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洪君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梁立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姚德志指出,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战略举措。这次巡察,体现了县委对林业局的重视和关心,是对林业局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姚德志强调,县林业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切实提高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县林业局党组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刘洪君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抓住契机,补齐短板,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梁立民表示,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与部署;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以此为契机,把握机遇,奋力推动全县林业发展。
巡察组在县林业局工作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为期三周左右。巡察组联系电话:15216547593(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早8:30—晚20:00);邮政信箱:沂南县委巡察办106室,邮编:276300;网上邮箱:ynxwxcyz@163.com;另外在县林业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沂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楼门前、沂南县森林公安局办公院内设立了举报箱。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林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