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地震办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刘元英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刘艳芳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地震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树敏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元英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坚持政治标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刘元英强调,县地震办党组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巡察前自身查找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巡察中巡察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对于边巡边改问题,巡察期间要全部整改到位,其他问题能整改的也要坚决整改。县地震办党组要高度重视,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刘艳芳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以巡察监督为动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李树敏表示,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直面问题,坚决彻底整改。要把握机遇,奋力推动发展。巡察组在县地震办的巡察时间,从10月10日至10月20日。巡察组联系电话:1585492240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邮政专用信箱:沂南县第318号信箱,邮编:276300;网上邮箱:ynxwdsxcz@163.com;巡察组还设置了1个意见箱,设在县地震办大门口北侧。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沂南县地震办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