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张法忠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刘艳芳同志就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光恕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法忠指出,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战略举措。这次巡察,体现了县委对水利局的重视和关心,是对水利局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张法忠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坚持政治标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刘艳芳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抓住巡察契机,补齐短板,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曹光恕表示,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组织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以巡察为契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巡察组在县水利局工作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为期三周左右。巡察组联系电话:15216574815(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早8:30—晚20:00);邮政信箱:沂南县第318号, 邮编:276300;网上邮箱:ynxwxcez@163.com;另外在县水利局办公楼1楼与2楼楼梯拐角处设置了举报箱。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