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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反馈沂南县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12-06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10月10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蔬菜局、水保局、旅发委、人防办、地震办、房屋征收办共10个部门单位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24日和27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督导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11月30日至12月1日,各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
    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开展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重点问题164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0条,边巡边改问题81个。
    从巡察情况看,10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不深入,贯彻执行搞变通;有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有的长期以工作例会、业务会代替党组会议事决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薄弱;有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对下属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疏于管理,下属单位党建和财务管理混乱;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补贴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大额支出无审批程序,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风险隐患大;有的履职尽责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审批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有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指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要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控廉政风险;要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程序;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化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工作动力和工作实效。
    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台账,积极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分解任务,研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