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9-11

“岸堤镇西波池村生产路及小桥修复修建工程存在超预算,是由于暴雨冲毁路基,增加了工程量,不存在村干部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的情况......”近日,沂南县纪委监委对西波池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容错减责,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近年来,沂南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实施容错纠错,为敢想敢干、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松绑减负、撑腰鼓劲。

印发了《重点领域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聚焦社会救助、“12345·沂南首发”、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综合执法、卫片执法、工程项目审批及建设等8个重点领域,明确66种容错情形,建立容错纠错正面清单,推动各级大胆容错、精准容错。

“作为项目招引、项目开工建设一线干部,《办法》对工程项目审批及建设领域容错情形作了详细说明,让大家心里有了底气,对我们一线工作者是一种很大的鼓舞。”界湖街道基层干部感慨地说道。

按照“谁调查、谁容错”的原则,规定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涉嫌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初次谈话时,主动核实责任追究对象是否存在容错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同步启动容错程序,出具《容错申请权利告知书》,保障干部的容错纠错知情权和申请权。

“我们将推动建立社会救助、信访维稳等8个重点领域责任追究办法,精准把握追责问责与容错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做到能容则容、该容尽容。”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同时,要把容错纠错工作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容纠并举,督促容错对象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调查部门跟踪了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县纪委监委将容错纠错纳入大监督格局,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实现正风肃纪和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有机统一。去年以来,容错纠错18起19人,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为民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