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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9-19

为深入贯彻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帮助企业解难点、疏堵点、除痛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沂南县纪委监委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一、举报受理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举报受理范围

1.中梗阻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未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各自为政、权力部门化,在审批过程中,从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违规设置门槛,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不协同,审批事项互设前置条件;(2)改革不彻底、职权不对等、流程不优、信息不畅,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3)“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冷漠不热情,与企业交流“打官腔”“唱官调”,“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限时办结事项久拖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4)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影响减税降费等政策效果;政策宣传不积极、不主动,企业知晓度不高;在中小微企业享受财税优惠等方面,门槛高、范围窄,办理流程和手续复杂、周期较长,使政策“利好”打了折扣,降低企业“获得感”;(5)自身建设不力,本领不高、能力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效率不高;(6)不敢担当,服务发展意识不强,机械理解上级政策规定,习惯性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2.涉企执法方面

(1)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虚假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2)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或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3)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案件办而不结、拖而不决,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4)滥用行政执法权,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违法查封、划拨企业财产和资金,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5)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或不给企业留出整改时间;(6)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

3.第三方服务方面

(1)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中介服务差、收费乱,甚至搭车收费、强行收费;(2)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与中介机构利益勾连,存在“指定”服务现象,为“中介”非法垄断市场提供支持帮助;(3)在办理审批登记时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根据中介机构事先提供的信息,有针对性地给予插队办理、优先办理、加快办理,从中收取“好处费”;(4)超范围外包本职工作,对应由自身完成的职责任务转移给第三方。

4.招投标方面

(1)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2)应招标不招标,采取拆分的方式将工程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规避招标;(3)通过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排他性需求等方法,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4)缩小招标公告公开范围,公告时限不符合要求,使一些投标单位不能及时知晓;(5)向中标单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等;(6)不严格执行合同,以优先拨款引诱或以拖欠工程建设款威胁,借机索贿敛财。

5.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举报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9-3255055

2.通信地址:沂南县人民路42号,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76300。

3.扫码举报:

请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同时,对反映人的信息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沂南县纪委监委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