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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建议书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5-25

“我中心按照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的建议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发现新问题两个,现已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销号处理。”

“我局对照某中心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到的固定资产流失问题开展自查,未发现存在此类问题。”这是沂南县派驻组在召开的监督单位工作推进会议上,监督单位对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整改情况进行的反馈。

今年以来,为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沂南县纪委通过开展自查、督促整改、定期调度等措施,做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后半篇文章。截止目前,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4份。

“发出建议书让单位整改,是对症下药,堵塞管理漏洞的一种好方法。”沂南县纪委常委刘建森介绍,2019年以来县纪委把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发现问题在对有关监督对象处理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针对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县纪委派驻九组工作人员在提及做好建议书“后半篇文章”时表示,“除了及时回访相关单位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外,我们还督促相关单位将发现的问题纳入廉政风险清单,针对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规范化,确保问题更有针对性,同时,对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律检查、监察建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