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沂南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准焦距、找准穴位、狠抓要害,抓常抓细抓实作风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正风肃纪。
对准焦距,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打好纠正“四风”组合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察访和专项监督检查8轮次,发现问题51个,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到位。坚持从小事“戒严”,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等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从行有所止到内心认同。聚焦扶贫领域、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两违”整治、农村小微权力等重点领域以及全县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
找准穴位,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开展重点督办,由县纪委县监委进行全程督查督办,通过定期听取汇报、个别交流、参加会议、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约谈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订制品等问题背后“四风”问题、“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工作。
直击要害,加强专项治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大对各镇(街道)和县级单位脱贫攻坚监督工作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建立《关于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的工作机制》,2次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进行提示预警,并将对工作情况持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14起,党纪处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