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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不实举报41起 不让敢担当的干部“受委屈”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2-30

“不实举报背离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损害单位的风气,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决不让敢担当的干部‘受委屈’。”沂南县纪委常委刘建森介绍说:“今年以来,以各类形式澄清不实举报41起,下发通报3期,通报7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容错纠错提出工作要求,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认定意见,做到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错误的,及时容错免责。出台规范澄清不实举报工作方法,认真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及时开展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以召开会议等方式为党员干部公开澄清。

同时,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拖慢”问题查处力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污染防治和环保问责、民生领域相关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专项工作相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今年以来,累计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1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起党内问责问题。

“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者严肃处理。”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