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旅发委组织工作人员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沂纪[2017]7号文,提出了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要求。
会议要求,旅发委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党员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过节的要求,严守纪律,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三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四是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五是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六是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