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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四步走”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5-22

       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纪委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四步走”方式有效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见到实效。

  一是紧盯重点问题。沂南县纪委对收到的反映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信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问题主攻方向,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房改造资金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重点问题,筛选评估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具有可查价值的问题线索。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尊重上访人和举报人的知情权,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跑风漏气,为畅通群众监督打牢基础;快速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将处置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反腐氛围;依靠群众力量,强化监督效果,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群众更好地参与进来。

  三是加大审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部署力度。通过问题线索,开展明察暗访;根据举报数据,对多发重点领域、节点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敢于动真碰硬、严厉追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绝不手软,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整治一起,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管理组织不力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要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的追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对专项治理后,整改仍然不到位,群众仍然不满意的部门要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