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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08-07

        近日,我县下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报告违规建房、团购商品住房、生育二胎、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要求职工填写报告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存档,如不存在问题的,由单位统一写出“零报告”说明;对存有以上情况的,将情况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