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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建立作风监察常态化机制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06-20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沂南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作风监察常态化机制,为推动开发区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制度保障常态化。为更好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沂南经济开发区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从制度上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全面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狠抓落实常态化。沂南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在作风建设方面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拒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全面推动开发区的作风建设工作。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更是上行下效,自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化。
  监督检查常态化。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靠制度和自觉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监督检查来作保障。沂南经济开发区组织专人组成检查组,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深入各个地区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节假日、午后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检查,不断组织整治公款吃喝、工作时间饮酒等专项行动,呈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追究常态化。狠抓作风建设,严肃责任追究是关键。沂南经济开发区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健全通报和曝光机制,建立防治工作常态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和曝光违反八项规定及庸懒散奢典型案例,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