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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8-26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财政、审计、机关事务局、人社等相关主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拧紧作风建设链条,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节点就是考点。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考验。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组织安排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耍特权、搞特殊;严禁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要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监督,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领导机关、“关键少数”,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紧盯请吃、吃请、违规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病”,组织开展察访活动,严查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新提拔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要予以组织处理。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