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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刊发我县文章《山东沂南以“清廉村居”建设管住“小微权力”》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16

今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纪委监委把建设清廉村居作为推进清廉沂南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流程再造、抓实“三个三”公开、建立“四位一体”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等措施,强化对村级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基层政治生态。

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小微权力”的运行,不可任性而为。2019年,临沂市沂南县纪委监委接收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的占78%;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占总立案数的75%。问题多发生在“三资”管理不规范、“小微”权力不清晰、违规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领域。

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突出整治基层“微腐败”,沂南县坚持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抓镇促村、依法依规等原则,把规范好农村“小微权力”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沂南县纪委监委牵头,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汇总村级承担的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农村“小微权力”事项,配套制定操作流程图,实现农村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完成清单编制后,县直有关部门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沂南县还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乡镇根据工作重点和形势任务变化,即时对清单内容和流程规范进行调整完善。据了解,通过县乡村“四上四下”流程再造,沂南县共梳理“小微权力”事项60项,并依法备案。“小微权力”的流程再造,化繁为简,剔除了冗余环节,增加了审慎把握的环节,使权力运行流程更切合为民服务的实际。

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近年来,沂南县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村级社会治理水平。一方面,不断细化村级“三务”“三资”等“三个三”内容,完善“党务、村务、财务”“资产、资源、资金”“责任清单、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制度。各乡镇细化制定“三个三”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等,实现“三个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另一方面,通过“一栏”“一会”“一端”“一册”抓实村级事务公开,“一栏”即村级公开栏,“一会”即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一端”即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一册”即“小微权力”清单小册子,将“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及“三资”“三务”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沂南县积极探索村级事务公开新方式。通过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的有效监督。大庄镇庙官庄采用有线电视渠道,对“三个三”进行公开,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情和监督。

健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

“小微权力”不能“公开了之”,更需要接受监督。沂南县不断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街道)、县直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配套印发了《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廉村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真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把清廉村居建设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平台和载体。

一是实行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党委聘任为村居纪检监察联络员,隶属乡镇纪委管理,整合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事项,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三个三”公开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进行全程监督,并每月纪实报告。

二是乡镇党委完善监督制度,通过抽查、巡查、电话访查等方式,切实把公开抓出习惯,化风成俗。目前,沂南县各乡镇均制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三是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季度实地抽查,加强对村居“小微权力”运行、“三个三”公开的监督。

四是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工作协作区贴近基层、联合作战优势,每半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活动,督促乡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做表面文章、虚假应付等问题。

“清廉村居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从全面再造小微权力流程、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入手,一体抓实公开、监督、教育等措施,形成治理闭环,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做到位,真正提高了基层组织威信度、干部工作规范度、群众办事满意度。”沂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纪祥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实现小微权力管得住、用得好,构建基层治理的绿水青山,为乡村振兴竖起纪律屏障。”(胡雷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