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财经济南6月15日电今年以来,沂南县纪委监委把建设清廉村居作为推进清廉沂南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流程再造、抓实“三个三”公开、建立“四位一体”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等措施,强化对村级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基层政治生态。
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再小的权力也是权力。离开了完善的权力制约及监督机制农村“小微权力”,容易让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成为贯彻各项政策的“最难一公里”,抹黑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啃食群众“获得感”。
“小微权力”的运行,不可任性而为。2019年,临沂市沂南县纪委监委接收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的占78%;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占总立案数的75%。问题多发生在“三资”管理不规范、“小微”权力不清晰、违规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领域。
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突出整治基层“微腐败”,沂南县坚持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抓镇促村、依法依规等原则,把规范好农村“小微权力”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沂南县纪委监委牵头,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汇总村级承担的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农村“小微权力”事项,配套制定操作流程图,实现农村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完成清单编制后,县直有关部门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沂南县还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乡镇根据工作重点和形势任务变化,即时对清单内容和流程规范进行调整完善。据了解,通过县乡村“四上四下”流程再造,沂南县共梳理“小微权力”事项60项,并依法备案。
“小微权力”的流程再造,化繁为简,剔除了冗余环节,增加了审慎把握的环节,使权力运行流程更切合为民服务的实际。
“以前办个事常常需要问很多人,而且经常问一个人一个说法,也不知道谁说的准。现在有了这个流程图,办啥事都一目了然,一看咱就明白,真是省心又省事。”铜井镇香山村的董大爷指着村里公开栏里的“小微权力”流程图说。
为让老百姓看得懂、看的明白,铜井镇纪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清单列出的27条村级事务权力逐一绘制流程图,细化事项名称、责任主体、责任电话、操作流程等“四要素”,为权力运行画出路径,既让群众一图看懂“哪里办、找谁办、怎么办”,也督促村干部按图操作、照单履责,确保村干部用权清晰,老百姓办事清楚。
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村级事务不公开,带来的是老百姓的猜忌,失去的是老百姓对村组织的信任。
近年来,沂南县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村级社会治理水平。一方面,不断细化村级“三务”“三资”等“三个三”内容,完善“党务、村务、财务”“资产、资源、资金”“责任清单、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制度。各乡镇细化制定“三个三”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等,实现“三个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另一方面,通过“一栏”“一会”“一端”“一册”抓实村级事务公开,“一栏”即村级公开栏,“一会”即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一端”即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一册”即“小微权力”清单小册子,将“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及“三资”“三务”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砖埠镇高家黄疃村在财务公开时,村内公路两侧墙体刷白工程项目的账目被发现了“蹊跷”。会议纪要中明确了搭脚手架是10元/㎡、涂料是12元/㎡;验收清单中明确了搭脚手架的面积是1070.08㎡、未搭脚手架是383.79㎡,但却全部按照22元/㎡结算,导致工程款多付了3837.9元。
在受到质疑后,高家黄疃村支部书记孙启同立刻召集施工单位负责人等,结合项目协议书、验收合同等就项目工程款进行核算,结果确实多付了工程款。高家黄疃村立查立改。经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款当天退回村级账户上。
“是我们的疏忽导致了这笔工程款的错误,感谢清廉村居建设,财务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对我们村干部的保护,也提醒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项目程序、细节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孙启同说。
此外,沂南县积极探索村级事务公开新方式。通过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的有效监督。大庄镇庙官庄采用有线电视渠道,对“三个三”进行公开,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情和监督。
夯实村居建设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法治的保障作用不可或缺。
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结合本地人文、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点,创新形式载体,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宪法进万家”主题普法活动。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结合身边的人和事写法治、唱法治、说法治,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
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居配备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涉及签订项目合同、资产资源处置等,必须经“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依法审核。
强化乡村司法保障,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广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基层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健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
“小微权力”不能“公开了之”,更需要接受监督。沂南县不断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街道)、县直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配套印发了《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廉村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真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把清廉村居建设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平台和载体。
一是实行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党委聘任为村居纪检监察联络员,隶属乡镇纪委管理,整合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事项,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三个三”公开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进行全程监督,并每月纪实报告。
二是乡镇党委完善监督制度,通过抽查、巡查、电话访查等方式,切实把公开抓出习惯,化风成俗。目前,沂南县各乡镇均制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三是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季度实地抽查,加强对村居“小微权力”运行、“三个三”公开的监督。
四是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工作协作区贴近基层、联合作战优势,每半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活动,督促乡镇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做表面文章、虚假应付等问题。
“清廉村居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从全面再造小微权力流程、抓实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入手,一体抓实公开、监督、教育等措施,形成治理闭环,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做到位,真正提高了基层组织威信度、干部工作规范度、群众办事满意度。”沂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纪祥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实现小微权力管得住、用得好,构建基层治理的绿水青山,为乡村振兴竖起纪律屏障。”(新华社分析师 胡雷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