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沂南县纪委、沂南县监委对沂南县张庄镇经管站原副站长、出纳曹荣霞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荣霞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隐匿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曹荣霞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沂南县纪委常委会、沂南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曹荣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