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湖头镇湖头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进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问题。
2013年初,赵进德在任湖头镇湖头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值班费、电话补助等名义向村“两委”干部、会计、计生主任等12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1400元,其中赵进德个人领取1000元。2013年7月,赵进德利用召开“七一”座谈会机会,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茶叶、白糖等物品,向全村党员发放,折合价值4590元。同时,赵进德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赵进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二、张庄镇龙泉村峪口村民大组原会计周俊明、原现金保管员宋英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2013年,在山东东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流转峪口村土地过程中,周俊明、宋英违规领取误工费各1000元。同时,周俊明、宋英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周俊明、宋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双堠镇北龙口村党支部书记谭贞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春节期间,北龙口村党支部书记谭贞收违规用村集体资金6690元购买大米、酒、挂历等物品,发放给38名党员。2013年“七一”期间, 谭贞收违规用村集体资金2100元购买水壶发放给党员。同时,谭贞收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双堠镇党委给予谭贞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青驼镇原斗沟村支部委员、东斗沟大组负责人赵连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5年2月,赵连启在任斗沟村支部委员、东斗沟大组负责人期间,违规给村委委员、小组长、党员等发放过节补助费,共计2500元。同时,赵连启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青驼镇党委给予赵连启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攻坚战、持久战,不进则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决不碰纪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既紧盯享乐奢靡,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