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近,我县重申纪律规矩要求,树立文明廉洁过节新风,倡导风清气正过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持续加压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并将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采取有力措施,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财经纪律等各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向下级单位或企业转嫁接待费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利用公款安排私人宴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名义利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借祭奠之机搞封建迷信活动,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逢节必查的工作节奏,紧盯“四风”变通变异问题,持续加大暗访频率,做到“点”上查深、“面”上查到、“线”上查清,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抓住不放,深挖细查,始终保持纠治“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触碰“底线”、逾越“红线”的问题严查严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