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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狠抓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9-05

       中秋、国庆临近,9月2日,县纪委印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持之以恒做好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切实预防各类“节日病”。
       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定,始终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一级一级延伸,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敢抓敢管,敢于负责,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
       二是重申纪律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节庆期间的纪律规定,并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严禁公款走访或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或使用单位应急通信、执法执勤、特种车辆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三是严肃换届纪律。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与严肃换届纪律结合起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把严肃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严禁借过节之机请客送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封官许愿。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涉及违反换届纪律的,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四是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着力发现并查处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同时,要多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不定期、多频次组织明察暗访,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 “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党内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