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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四个注重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4-11

       县纪委紧紧围绕纪律审查工作,以加强案件督办、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为重点,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努力实现“办案服务零距离,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目标。
         一是注重案件督办。建立健全督办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督办工作流程,促进督办工作规范化。加强上级纪检机关交办、本级纪检机关领导批办、超期案件以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办理,完善督办结果审核把关、督办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分析总结等制度,抓好案件督办工作制度的落实 。
        二是注重发挥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制度,全面整合办案资源,不断提升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健全科技化办案机制,投资50余万元建设了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各乡镇纪委谈话室和县纪委信息平台实现同步录音录像,以科技手段强化办案工作,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定期对办案点基础设施和移动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调查对象进点前进行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对调查组及安全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办案人员思想观念和保密意识的教育,制定完善办案人员行为规范,强化对办案人员执行“十不准”等行为规范的检查。
        四是注重业务培训。在参加市纪委案管业务专题培训班的基础上,及时开展了由各乡镇纪委、委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参加的案管业务专题培训,传达学习市纪委培训班精神,并对当前案件监督管理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讲解,对案管工作基本职能进行了明确定位,对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办案、完善案件数据统计分析等做了业务指导。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业务水平,推动案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