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辛集镇党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规定要求,坚持作风纪律督查常态化,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常态,确保将违纪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约谈。及时纠正引导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让“四种形态”和“四种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抓建章立制,让党员干部依规行事,先后制定出台了《村级工作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20余个,真正让公权力照射在阳光下,运行在轨道中;抓整改。去年以来,按计划对30个村组的主职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1亿余元,查处违规问题13个,及时下达通知,全力整改纠正。抓问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镇党委坚持每月一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每月一次工作效能观摩,对在信访维稳、惠农政策等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或事,严厉问责处理。去年全镇调查各类案件30余起,通报批评组织处理10起,另外落实党纪处分22名,其中党纪轻处分17名,仅占受处分总数的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