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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做好巡查整改工作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3-16

       近日,县纪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查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党组织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巡查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纪委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加大了巡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已经显现。但是,一些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整改不够扎实,成效不够明显。
  被巡查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查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查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观念,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党委(党组)成员要把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各负其责抓好整改落实。党委(党组)不能以业务繁忙为理由应付整改,不能以下不为例为借口取代整改,不能以表面的开会、文字形式代替整改,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不能以谈话代替纪律处分,不能以行政处分代替党纪处分,切实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做到真改、实改。
  被巡查党委(党组)要针对县纪委巡查组反馈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巡查过程中,对一般性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党委(党组)签收巡查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召开会议,系统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严格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对存在的问题逐条纠正、整改到位。要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对巡查组转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及时办理,认真核查,从严从快查处。在逐项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党委(党组)要把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查找漏洞,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尚未巡查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也要对照巡查其他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发现的问题,自我检查,举一反三,即知即改。
被巡查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并按时报送情况报告。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报道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沂南县纪委相关部门加强对巡查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沂南县纪委巡查小组适时对已巡查过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进行再巡查,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巡查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