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沂南县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年先后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贴津贴、骗取截留补偿款、私自截留低保款等18起20人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县通报。
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通过巡查、来信、来电、来访、网站等多种形式和载体,积极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
二是压实乡镇纪委责任。按照“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加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重点线索提级管理,落实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制度,对乡镇查处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将责任压实到底、压力传导到位。
三是发挥纪检委员职能。及时对全县296名村级纪检委员进行了培训辅导,明确了四项工作职责和四项工作制度,提升了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将纪律审查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
四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以《关于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为抓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作用,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在信息共享、合作取证上,形成更强合力。
五是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重点围绕农村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和惠农富农强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低保发放、救灾救济、涉农补贴、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线索管理,快查快结,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