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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重申纪律要求 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09-18

       中秋、国庆临近,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日前,我县下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
       通知明令“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二是严禁公款走访或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九是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十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特点,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大力宣传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鲜明态度,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要抓住中秋、国庆两个节点,紧盯具体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着力发现并查处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要多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不定期、多频次组织明察暗访,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集中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