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沂南县纪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993年4月,中共沂南县纪委、沂南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订党内规定。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县直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部门除“县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沂南县纪委部门预算包括:中共沂南县纪委机关预算。
纳入中共沂南县纪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中共沂南县纪委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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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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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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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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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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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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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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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功能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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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力拨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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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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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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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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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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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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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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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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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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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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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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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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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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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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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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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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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预算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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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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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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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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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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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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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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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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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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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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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年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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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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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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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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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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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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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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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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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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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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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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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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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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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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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上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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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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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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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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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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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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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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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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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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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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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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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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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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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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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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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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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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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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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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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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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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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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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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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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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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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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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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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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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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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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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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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595.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4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59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40万元,项目支出117.0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30.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