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通报2014年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2014年,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个,处理1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5人,有效强化了执纪监督效果,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沂南县委书记刘淑秀同志对我县党风政风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继续努力,严格执纪,不断促进全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2015年,我县将以此作为工作动力和方向,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在力量和频次上向基层倾斜,强化乡镇自主开展明察暗访和纠风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乡镇交叉互查常态机制,实行季通报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常抓的韧劲、常抓的耐心,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