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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12-29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歪风反弹,让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双节”,沂南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转发省纪委《关于6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节礼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县内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顶风违纪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挥霍财政资金;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走亲访友、家庭聚会、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格执行非工作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存制度,值班用车、封存车辆要在部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在下属单位、企业报销燃油、维修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双节”期间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启动“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