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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责利剑推动责任落实

来源:沂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5-02

    27日,市纪委通报了2起因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而被问责的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这也充分说明,作为一名好干部,不贪不腐仅仅是起步线,更应该把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如果在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同样要被问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规章制度之所以成为“稻草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重要表现。比如,有的领导干部“不想抓”,对问题视而不见,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有的“不会抓”,管理下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导致腐败积存;有的“不敢抓”,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置,或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痛不痒,或是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不了了之,最后导致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案当前,不仅要严惩当事人,而且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现实告诉我们,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问责如果不立起来,严字当头就难以保障。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问责,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刀实枪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